音乐治疗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学生成绩考核评定标准
本中心考核方式主要采用平时成绩、操作规范和期末笔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性考核方式,课前预习占5%,实验操作和过程占20%,实验报告60%,期末讨论和笔试占15%。
实验操作、实验能力、实验结果及实验报告有以下要求:
1.在实验操作方面,要求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各类音乐治疗仪器的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以检验学生基本技能的熟悉程度和严谨实验态度。
2.在实验能力方面,注重考察学生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以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积极发现问题、提出假设,并尝试通过科学的实验方法加以验证的过程,对学生的实验能力、独立思考和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评价。
3.在实验结果方面,要求学生能够准确记录实验数据,并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和处理。通过对实验结果的评估,了解学生在实验中的表现以及其对音乐治疗知识的理解和应用程度。
4.在实验报告方面,要求学生能够以清晰、准确的语言撰写报告,完整呈现实验过程、结果及个人思考与体会。着重对学生文字表达能力的检验,以及对其学科综合素养的全面考察。
综上所述,音乐治疗研究中心在评定学生成绩时,始终坚持严谨、稳重、理性、官方的原则,注重实验操作、实验能力、实验结果以及实验报告等多方面的表现。我们致力于通过科学、客观的评定方式,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其未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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