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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治中国·走进四川”大型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8/27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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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川法组办【2015】16号文件《关于开展“法治中国·走进四川”大型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法治中国·走进四川”大型系列活动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引领全校师生员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校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开展新的探索,努力走在前列”贡献川音力量。
   
    二、活动主题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

    三、活动内容
    本次系列活动包括“法治中国·四川法治人物”推荐活动、“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征集活动、“法治中国·四川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

    四、参加办法
    (一)推荐
    由各系(院)、部门按照参评条件择优推荐,并填写申报表(附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党委宣传部整理汇总。
    (二)评选
     由党委会、专家组对推荐、申报的候选人、候选作品进行审核、评议。
    (三)公示
     拟推荐候选人、候选作品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四)上报
     公示后,推荐候选人、候选作品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时间安排
    9月初,启动,各系(院)、部门进行推荐
    9月7日前,评审通过并公示
    9月11日前,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六、组织机构
    党委宣传部负责活动开展工作的整体统筹和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法治中国·走进四川”大型系列活动,对于培育学校法治文化,加快法治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各系(院)、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顺利进行。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评审、上报等相关工作。推荐人选、作品要实事求是,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确保推荐上报的人选、作品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
 
    八、参选条件
    (一)“法治中国·四川法治人物”推荐活动
     1、参评范围
    近几年在全校范围内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对推进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法治宣传教育等产生积极作用的法治人物均可参评。
     2、评选标准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带头厉行法治、带头依法行权、带头依法办事,依法执政意识和能力水平较高。
    (3)能围绕中心大局,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较好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地方立法。
    (4)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较强。
    (5)在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使命中始终坚守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严格依法秉公办案。
    (6)依法治理理念较强,善于用法治精神引领社会治理,善于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7)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8)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七进”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9)有强烈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宪法法律尊严与权威。
     3、材料报送要求
     填写推荐申报表,并粘贴1寸彩色红底免冠近照。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客观、具体、真实、感人,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获奖和媒体报道情况、ag九游会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等,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字体要求: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2号字体,行距35磅;正文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正文内容用仿宋3号字体,行距28磅。

   (二)“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征集活动
    1、征集范围
   (1)党组(党总支)强化法治意识,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等方面的案例。
   (2)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好、质量高的地方立法方面的案例。
   (3)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展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依法行政方面的案例。
   (4)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理程序规范、案件处理公正、社会反响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公正司法方面的案例。
   (5)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符合基层实际,深受广大干部群众欢迎的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案例。
   (6)完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着力破解依法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案例。
   (7)提升权力监督和问责机制制度执行力,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的案例。
    2、征集标准
   (1)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贴近群众生产生活,以法治促发展、靠法治保稳定、用法治惠民生。
   (2)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具有较强典型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例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3)内容层次分明,叙述清楚,语言流畅,具有较强感染力,案例分析点评主旨明确,简要精辟。
   (4)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判说理充分,当事人未出现申诉、上访等问题。
   (5)具有良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
    3、材料报送要求
    填写申报表。报送的案例一般不少于2000字,如有相关照片请一并附上。案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案例名称:为案例取一个贴切而生动的标题。
   (2)案例简介:简明扼要阐述案例起因、发生状况、争议焦点、解决方式等。
   (3)案例过程:重点介绍案例中遇到的问题、难点、事件的发生演变过程、依据的法律法规等。
   (4)案例结果:介绍案例的最终结果。
   (5)案例点评:总结经验、得到的启示、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6)字体要求:案例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2号字体,行距35磅。案例正文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正文内容用仿宋3号字体,行距28磅。

   (三)“法治中国·四川微电影”创作大赛活动
    1、参评范围
    各系(院)、部门师生员工的原创微电影作品,且报送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
    2、作品要求
    本次参赛法治微电影作品的形式为:故事片、纪录片、纪实片、动画片、公益广告等。参赛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为2014年1月以来新拍的作品。
   (2)坚持“群众演员、身边故事、以案说法”原则,通过叙一事,讲一法,明一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3)作品题目自定,提倡创意独特,通俗易懂,用法治故事诠释法律法规。
   (4)作品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粗俗等不良内容,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和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
   (5)作品最高时长:故事片,30分钟;纪录片,25分钟;纪实片,25分钟;动画片,10分钟;公益广告,3分钟。
   (6)拍摄工具:可以是手机、ipad、摄像机等拍摄工具。
   (7)作品技术要求:参赛作品要求画面清晰,设置完整中文字幕。作品除了在格式化片头可出现作者署名外,主体内容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所有作品制作尺寸要求最低为720×576(标清作品),格式为mpg、avi、mp4、mov。对获奖作品将另行通知提交高清版本。
    3、材料报送要求
    每部作品刻录数据光盘,同时提交申报表。


    附:
    1、“法治中国·四川法治人物”推荐表
    2、“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征集活动申报表
    3、“法治中国·四川微电影”创作大赛申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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