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
考生咨询问答
1.问:学校的招生代号是多少?
答:学校的国标代码是10654。而在各省(市、区)考试招生用的院校代号都不相同,如在山西的院校代号是8026,在江苏的院校代号是6109,在重庆市考试招生的代号是5124。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仔细核对我校在你省(市、区)的考试招生代号,具体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2.问:2024年艺考改革后,是否必须参加各省艺术统考,我校将依据什么成绩进行录取?
答:报考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4个艺术专业,无需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协商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相应子科类对应专业(招考方向)省统考。考生需在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根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按生源省(市、区)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则参照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执行]。
3.问:学校会区别对待应届生和往届生吗?
答: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的录取原则一致,分数线相同,不会区别对待。
4.问:学校2024年录取新生的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今年我校不单独划定各专业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
5.问:学校2024年各专业如何安排招生计划?
答:今年我校在部分省(市、区)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参考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的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6.问:学校2024年录取时是否设定投档比例?
答:我校各专业在四川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除四川省以外的其他投放招生计划的省(市、区),各专业投档比例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7.问:考生报考我校应该在哪个批次填报志愿?
答: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的批次按照各生源省份(市、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8.问: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如果考生有意向就读我校,建议在填报志愿时,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填报。考生在专业志愿选择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报考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后的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必须具有该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第二,要细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并结合自己体检结论等实际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专业,避免填报考生本人受限的专业。
第三,填报志愿时,要把院校、专业代码填写准确,要把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统考专业成绩认定关系及对唱法、器种、舞种的要求搞清楚,要选报省统考合格成绩对应的专业(招考方向),不能选报省统考不合格的专业(招考方向),避免填报的专业与省统考成绩合格的专业不符,导致不能录取而被退档。
9.问:2024年学校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今年的录取原则已由学校研究确定。其详细内容,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zszc--schid-506.dhtml)中查阅。
10.问:2024年各专业新生的学费标准?
答: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260号)文件规定,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从2023年秋季学年起,我校招录的新生执行新标准,此前入学的在校生仍执行原标准。新标准规定的学费如下:
(1)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各专业12000元/生.学年。
(2)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各专业12000元/生.学年。
(3)音乐与舞蹈学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治疗、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各专业(招考方向)15000元/生.学年。
(4)戏剧与影视学类(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各专业15000元/生.学年。
(5)美术学类(摄影、雕塑、绘画)各专业15000元/生.学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则按当年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11.问:本科生是否有出国学习交流的机会?
答: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中,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参与方式,不断强化中外人文交流,开拓国际视野,近距离感受境外顶级名校的课程氛围。如,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等联合培养项目、寒暑假期国际名校在线交流学习项目、四川音乐学院国际课程(线上)选修课项目等。同时,学校还是“艺术人才特别项目”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直属受理单位,“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欧人文交流计划”等项目实施单位,“亚太戏剧院校联盟”等成员单位,不断拓展本科阶段学生赴海外交流与学习渠道。此外,学校还设立有“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出台有《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奖学金方案》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为学生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今年学校将继续招收“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 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学生,该项目学生第一、二年在四川音乐学院学习,达到外方合作院校语言和成绩要求后,第三、四年前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交流学习,符合中外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将分别获得四川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12.问:学校有哪些奖、勤、助、贷等资助项目及各项标准?
答:学校着力构建学生资助体系,强化资助育人工作,并设立多种资助项目。
(1)评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人均3300元;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人;
(3)评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人;
(4)建立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国家奖补、筑梦奖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困生补助等资助项目。
13.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招考方向),其专业成绩认定关系及对唱法、器种、舞种的要求是如何确定的?
答:
我校部分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四川省统考专业成绩认定关系及对唱法、器种、舞种的要求说明如下: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认定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钢琴、电子管风琴、小提琴。
(2)录音艺术专业,认定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3)音乐学(理论)和音乐治疗专业认定音乐教育类专业成绩。
(4)音乐学(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民族乐器研制)各招考方向认定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专业成绩。钢琴调律的器乐种类为:钢琴。提琴制作方向的器乐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管乐修造方向的器乐种类为: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萨克斯管。民族乐器研制方向的器乐种类为:阮、竹笛、二胡。
(5)音乐教育专业,认定音乐教育类(声乐主项)或音乐教育类(器乐主项)专业成绩。唱法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器乐种类为钢琴。
(6)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钢琴、电子管风琴、小提琴。
(7)音乐表演(管乐与乐队训练)专业,认定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小号、大号、长号、圆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打击乐。
(8)音乐表演(音舞)专业,认定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专业成绩。唱法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9)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钢琴。
(10)音乐表演(西洋铜管)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小号、大号、长号、圆号。
(11)音乐表演(西洋木管)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木笛。
(12)音乐表演(西洋弦乐)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13)音乐表演(西洋打击乐)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
(14)音乐表演(民族弹拨乐)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琵琶、扬琴、古琴、阮、柳琴、箜篌、古筝。
(15)音乐表演(民族管弦乐)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二胡、唢呐、笙、竹笛、大提琴。
(16)音乐表演(民族打击乐)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大堂鼓、板鼓、排鼓。
(17)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成绩,唱法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18)音乐表演(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电子钢琴)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手风琴、电子管风琴、电子钢琴。
(19)音乐表演(吉他、萨克斯管)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古典吉他、萨克斯管。
(20)音乐表演(流行器乐、爵士器乐)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成绩,器乐种类为:架子鼓(爵士鼓)、流行键盘(电子合成器)、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萨克斯管、爵士大贝司、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管、爵士长号、爵士小号。
(21)音乐表演(流行演唱、爵士演唱、现代音乐制作)专业,认定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成绩,唱法为:流行演唱。
(22)舞蹈表演(爵士舞、街舞)专业,认定舞蹈类专业成绩,舞种为:流行舞。
(23)舞蹈编导专业,认定舞蹈类专业成绩,舞种为:中国舞。
(24)舞蹈学专业,认定舞蹈类专业成绩,舞种为:中国舞。
(25)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专业,认定舞蹈类专业成绩,舞种为:中国舞。
(26)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认定舞蹈类专业成绩,舞种为:国际标准舞。
(27)表演专业,认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成绩。
(28)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
(2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摄影、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认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
我校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与非四川的省(市、区)统考专业成绩认定关系及对唱法、器种、舞种的要求,参照对四川省统考专业成绩认定关系及对唱法、器种、舞种的要求,若生源省(市、区)有不同要求的,以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时的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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